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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二手车行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怎么写经营范围
企帮帮 11399 2023-03-14
开二手车行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怎么写经营范围比较规范?经营范围内可以从事哪些经营活动?赶快和企帮帮一起来了解下吧!
开二手车行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
一般项目: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开二手车行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
汽车销售
许可情况:一般事项(需备案)
对应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261汽车新车零售;5262汽车旧车零售
说明:指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经营活动。
相关活动(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的相关活动):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汽车销售及相关附属的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汽车销售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乘用车;交叉型乘用车;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货车;中重型货车;消防车;石油专用工程车辆设备:录井车、测井车、车载钻机、压裂车、混砂车、管汇车、仪表车、混配车、液氮泵车、作业车、其他石油专用工程车辆设备;智能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改装载货汽车:汽油机改装货车、柴油机改装货车、其他改装载货汽车;改装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汽油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柴油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其他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改装自卸汽车:汽油机改装自卸汽车、柴油机改装自卸汽车、其他改装自卸汽车;改装牵引汽车;改装客车:汽油型公路客车、柴油型公路客车、其他改装客车;改装厢式汽车:汽油机改装厢式汽车、柴油机改装厢式汽车、其他改装厢式汽车;改装罐式汽车:汽油机改装罐式汽车、柴油机改装罐式汽车、其他改装罐式汽车;改装仓栅式汽车:汽油机改装仓栅式汽车、柴油机改装仓栅式汽车、其他改装仓栅式汽车;改装特种结构汽车:机动钻探车(移动式钻机)、救火车、机动拖修车、装有云梯或升降平台车辆、机动电源车、无线电通信车、机动环境监测车、机动放射线检查车、机动医疗车、飞机加油车、调温车、除冰车、雪地车、清洁车辆、喷洒车;三轮载货汽车;四轮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汽车旧车;二手狭义乘用车;二手交叉型乘用车;新能源汽车;
非相关活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不包含的相关活动): 无
备注:依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二——(四)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手车经纪
许可情况:一般事项(需备案)
对应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262汽车旧车零售
说明: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的经营活动。
相关活动(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的相关活动):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二手车经纪及相关附属的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二手车经纪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二手车;二手机动车;旧机动车;汽车旧车;二手乘用车;二手商用车及零部件交易的经纪服务
非相关活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不包含的相关活动): 无
备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二手车拍卖
许可情况:后置许可
对应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5182一般物品拍卖
说明: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相关活动(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的相关活动):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二手车拍卖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二手车拍卖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手车;二手机动车;旧机动车;汽车旧车;二手车乘用车;二手车商用车及零部件的拍卖服务
非相关活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不包含的相关活动): 无
备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管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第2号):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机动车鉴定评估
许可情况:一般事项(需备案)
对应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5262汽车旧车零售
说明:指从事二手车车辆状况检验检测、评定、价值估算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的经营活动。
相关活动(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的相关活动):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机动车鉴定评估及相关附属的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机动车鉴定评估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二手车;二手机动车;旧机动车;汽车旧车;机动车;事故车;泡水车;车辆及零部件的市值评估;价格评估;技术状况鉴定;类型鉴定;质量鉴定;鉴定;认定;
非相关活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不包含的相关活动): 司法鉴定活动
备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管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第2号):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