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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外资企业注册大提速 多重利好政策降临
企帮帮 7949 2018-07-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商务、工商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程序,减少办理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
那么,究竟什么是“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为了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程序,商务部于2016年10月8日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对于外资准入方面开始引入“审改备”。
2017年商务部对外资准入程序进一步改革,商务部于2017年7月30日发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对于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和关联并购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统一适用备案管理。
2018年2月28日,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资函(2018)87号),明确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
2018年6月29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6号)(以下简称“6号文”),明确“单一窗口、单一表格”适用对象与事项。
(一)“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含义
“单一窗口”,指工商部门窗口受理,将商务部门备案和工商部门登记同时办理;“单一表格”,指在工商窗口提交一个表格,其中包含工商登记和商务备案所需全部信息。
外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的工商网上登记系统“单一窗口”,在线填写“单一表格”,上传“一套材料”,就可同时办理工商登记和商务备案手续。整个过程“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不用跑两个部门,也不用重复填报信息,节省时间成本、人力成本。
(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适用对象
“单一窗口、单一表格” 适用的对象为外商投资企业,即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独资或与中方合资或合作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即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所列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行业。
(三)“单一窗口、单一表格” 适用事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一窗口、单一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或由于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且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内企业的第一次数据采集,不包含其他企业变更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根据我们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企业设立全套法律服务的经验,结合此次“单一窗口、单一表格”政策,我们制作了如下设立流程图供各位参考:
“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在无锡市如何办理
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的,申请人须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 网页左上角定位在无锡市)的“工商网上登记系统”的“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或“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入口,一次性填报企业登记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并通过扫描或拍照(单一图片文件300k,压缩包不超过5M),在线提交办理企业登记与商务备案所需材料。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系统将登记基本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推送至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由商务部门继续办理备案手续。
(二)申报的登记或备案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一口办理”申报了企业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后,如发现信息和材料有错误的,登记机关会将登记申请退回至江苏政务服务网的“工商网上登记系统”,由申请人在网上重新修改或补充登记信息和材料;如需修改备案信息和材料,由商务部门通知申请人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中修改。
(三)完成登记后如何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在工商网上登记系统获知设立登记已经通过了核准,可携带与上传图片一致的书面材料原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领取营业执照。也可通过邮递方式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登记机关,并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将营业执照邮寄给申请人。具体寄送方式可向登记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当对上传图片与书面材料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若因投诉举报,被查实提交的材料与上传的图片不一致的,则按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处理,同时申请人和登记委托代理人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